吳鳳科技大學僑外生學雜費分期實施辦法 | |
目 錄:18國際處 | 自由分類:01國交中心 |
序 號:18-01-11 | 發布日期:2024/02/01 |
法規彙編:不納入 | 異動性質:修正 |
由 aao 於 2021/11/10 17:35 所建立
備註
109年01月22日國際暨兩岸交流委員會議訂定
110年10月27日國際暨兩岸交流委員會修正(修正全銜,原名吳鳳科技大學境外生學雜費分期實施辦法)
113年02月01日轉隸國際處國際暨兩岸交流事務中心
吳鳳科技大學法規管理系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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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aao 於 2021/11/10 17:35 所建立
備註109年01月22日國際暨兩岸交流委員會議訂定
110年10月27日國際暨兩岸交流委員會修正(修正全銜,原名吳鳳科技大學境外生學雜費分期實施辦法)
113年02月01日轉隸國際處國際暨兩岸交流事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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