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鳳科技大學升等送審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(廢止)
目  錄:08人事室 自由分類:32考訓-考核獎懲
序  號:08-32-05 發布日期:2010/11/10
法規彙編:納入彙編 異動性質:廢止
elin 於 2008/10/6 16:48 所建立

備註

一、本辦法業經99年9月16日「99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」通過廢止。 二、本校『升等送審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辦法』相關規範已納入『專任教師升等審查辦法』。